【协会简介】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下称“协会”)于2010年6月23日正式成立,协会由广州市具有从业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是经广州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秉承“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理念,以提高房地产中介行业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为己任,以不断提高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更优质和放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为目标,努力开展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管理及行业发展和服务等工作,致力保证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地稳定发展。
协会是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桥梁,是行业合作与交流的平台、是全体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的家。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广大会员同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民政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行业自律管理、会员服务与发展、参政议政、行业培训、行业交流与合作、行业宣传以及行业研究等各个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良好的发展,并得到了广大中介同行的高度认同。
我们竭诚欢迎广大热爱房地产中介事业的单位及个人的加入,共同建设和发展我们的房地产中介行业!
【协会架构】
【会员权利】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3、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请求协会维护合法权益;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遵守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及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配合开展各项调查统计工作;
6、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会费标准】
一、会长由自然人担任,可豁免缴交会费。
二、单位会员
1、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20000元/年;
3、理事单位:10000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
注: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需经理事会审议,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担任。
三、个人会员:200元/年。
四、行业合作会员(注:是指非中介行业企业)
1、友好合作会员:7200元/年;
2、重点合作会员:12000元/年;
3、战略合作会员:24000元/年;
4、全方位战略合作会员:48000元/年。
注:与房地产中介工作有密切关系,对促进行业发展和提升行业服务有帮助,且支持与配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发展工作的企业,可申请成为协会行业合作会员。
【入会咨询】:020-66679007
会员服务
【单位会员可享受以下会员服务】
会费豁免
1、 每年可豁免3名个人会员会费,价值600元;
2、 单位会员的个人会员会费,每年可另享优惠,价值约40-100元/人。
(具体以协会每年会费缴交通知为准)
业务水平认证服务优惠
1、 公司员工,可优惠“业务水平认证考试费用”,每人次折合价值150元;
2、 公司员工,可免费使用业务水平认证模拟考试服务。
培训服务
每年举办不少于100场次,6000人次以上的培训公开课,课程涵盖:专业知识、政策法规、职业化素养、销售技能、团队管理、人力资源等多种类型。
单位会员可优先参加“教育培训公开课”,并享有免费名额。
协会每年举办1-2次行业高峰论坛,单位会员最高可享门票5折优惠。
往年高峰论坛回顾:
1、2019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高峰论坛——湾区发展与行业变革
2、“新形势,新机遇”—— 协会举办2018年花都房地产中介高峰论坛
3、“拥抱时局 变革创新”协会举办2018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高峰论坛
4、协会组织会员参加2017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中介峰会并与深圳同行交流
5、“洞察楼市先机 把握市场脉络”——协会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主办2016广州房地产中介“四大名嘴”高峰论坛
6、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2011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高峰论坛会
会员单位每年能享受:
1、两次免费代发《中介服务费催缴律师函》;
2、一次免费合同审核服务。
具体使用指引,见《关于协会为单位会员开展“2+1”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通知》。
考察&交流
不定期组织会员法律沙龙、同城或异地中介企业考察等多形式的交流活动。
自2015年,协会共计举办了36期法律沙龙,受到了会员单位的广泛好评。
近期法律沙龙回顾:
1、协会第三十六期会员法律沙龙活动通知——《民法典》时代,房地产中介机构关心的法律问题
2、协会第三十五期会员法律沙龙活动通知——住房租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3、协会第三十四期会员法律沙龙活动通知 ——律师与会员面对面
4、协会第三十三期会员法律沙龙活动通知 ——律师与会员面对面
5、协会第三十二期会员法律沙龙活动通知——律师与会员面对面
同城(异地)中介企业考察回顾:
1、【2020】协会与空·白研究院联合举办行业交流分享会
2、【2020】协会组织会员到厦门丹厦房产、麦田房产交流学习
3、【2020】协会举办会员单位负责人交流活动
4、【2019】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到清远房当当集团参观交流
5、【2019】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到广州优居交流
6、【2019】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到珠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及珠海正顺地产参观交流
7、【2019】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到深圳乐有家集团总部交流
8、【2019】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至东莞融易地产考察交流
12、【2017年】协会组织会员参加2017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中介峰会并与深圳同行交流
14、【2016年】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到番禺远见地产实地考察交流
过往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年会回顾:
行业合作与业务推介
过去几年,多家国企或政府单位(如:广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珠江租赁公司等)与协会联络,希望通过协会与会员同行进行房屋租赁、交易等业务合作。协会优先推荐会员企业!
行业研究资讯
协会设有行业研究部,对我市房地产二手房交易市场及中介行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定期发布各类“行业及市场研究报告”:
1、《广州市中介促成二手住宅交易市场研究报告》(含外围各区);
2、《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单位二手房网签风云榜》;
3、《中介协会经理人指数预测报告》;
4、《广州市住宅租金动态监测报告》。
同业救助
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理念,为更好地增强行业凝聚力,调动广大会员同行爱心积极性,传递正能量,及时帮助与关爱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引致经济困难的个人会员,让他们感受协会的关爱、行业同仁的温暖。
经征求会员意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特设立“协会会员同业互助基金”,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推出会员同业互助服务,具体申请条件及方式等,见《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同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星级服务机构评比
星级服务机构评比是指为更好地向消费者宣传诚信经营的会员企业,向社会表示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管理的决心,树立行业品牌,提升行业服务形象,对会员单位开展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评定管理工作。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协会对符合相应星级评比指标的服务机构授予相应星级的牌匾。(星级机构由低至高对应为一至五星级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及方式等,见《关于开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星级服务机构评定工作通知》。
会员企业推广
1、(免费)获得“会员门店标贴”;
2、(免费)“协会网站、微信号”的“门店地图”专栏,向消费者优先推荐和展示会员门店。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3、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5、经注册并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的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6、与房地产中介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7、从事房地产中介专业研究、教学的人员或与房地产中介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8、与房地产中介工作有密切关系,对促进行业发展和提升行业服务有帮助,且支持与配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发展工作的企业,可申请成为协会行业合作会员。
【入会所需资料】
1、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入会申请书
2、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公约
3、单位基本信息表
4、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机构备案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 (请点击此处下载1-3项入会资料)
【资料提交方式】
1、 入会资料打印后盖章,可拍照后(注意相片应清晰)EMAIL至gzrea_dvpt@126.com;
2、 快递至协会(广州市越华路2号二楼,行业发展与服务部,刘小姐 :13326440363)
【审批时间】:10个工作日
入会成功后,协会将在30天内以快递或上门方式派送以下物资:
1、 会员牌匾;
2、 会员诚信门店标贴;
3、 行业信用档案等宣传资料。
(入会热线:020-66679007,1898885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