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李平龙
职 务: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医科大学法律系讲师、兼职律师、仲裁员
所属机构: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简介:
李平龙,先后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法学院,获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讲师职称。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为广州医科大学法律系讲师,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劳动仲裁员,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劳动人事、合同、公司、知识产权、保险等民商事领域,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经验。